- 一、雇主聘僱取得我國大專校院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以下簡稱畢業僑外生) 從事旅宿服務工作,應檢附之訓練課程證明為何?113-12-24
- 二、畢業僑外生接受交通部觀光署或其認定之產業公協會辦理之訓練課程證明,其中「產業公協會」係指那些單位?113-12-24
- 三、訓練課程證明所採認之專門知識、技術訓練課程名稱或內容為何?113-12-24
- 四、產學合作相關實習課程經由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專校院辦理,其中「國內大專校院」係指為何?113-12-24
- 五、倘學校或實習合作機構之主體已消滅,畢業僑外生應如何證明其訓練課程資格?無法提供證明者,本部是否不予核發聘僱許可?113-12-24
- 六、已離境僑外生是否適用?11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