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期間得請假返國,雇主應予同意。雇主如無故拒絕,經主管機關查明屬實,得限期改善,或將依法廢止雇主聘僱外國人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並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雇主如有問題,請逕洽各縣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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