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畢業僑外生如於雇主申請聘僱前,曾經許可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中階技術工作或其他非屬審查標準規範之旅宿服務工作,即不符初次受聘從事旅宿服務工作之薪資規定。又如畢業僑外生現經雇主聘僱從事旅宿服務工作,於聘僱許可期間內辦理轉換雇主,因該其已有受聘僱從事旅宿服務工作事實,新雇主承接該畢業僑外生,亦不符初次受聘從事旅宿服務工作之薪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