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之核發 發布日期: 114-11-13 更新日期: 114-11-13 點閱人氣: 33 申請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者,本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本資料僅供參考,須依照主管機關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