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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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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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1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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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5
一、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 (退保後生產者為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60日。
二、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本資料僅供參考,須依照主管機關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