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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聘僱(雇主在臺接續所聘僱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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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保險

外國人保險

取得聘僱許可後

(1)健康保險

雇主應自受僱之日起,由雇主辦理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按月繳納全民健保保險費,即可享有全民健保醫療權益,有關保險費之負擔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辦理,但雇主須特別留意當居留證效期屆滿即喪失加保資格,應辦理退保。
當外國人於期滿離職、或自願提早解約離職、或轉由其他雇主接續聘僱之日起3日內,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退保。雇主如有問題,請逕洽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健保諮詢服務專線:
市話撥打0800-030-598或4128-678(不須加區域碼)
手機改撥02-4128-678辦理各項健保業務,請至各分區業務組辦理

※點我查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

(2)外國人保險

外國人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之事業單位(雇主)或為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雇主應於到職當日檢附相關機關核准從事工作之證明文件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報參加勞工保險。但雇主須特別留意當居留證效期屆滿即喪失加保資格,應辦理退保。
當外國人期滿離職、自願提早離職或轉由其他雇主接續聘僱之日,由事業單位(雇主)向勞工保險局申報退出勞工保險。雇主如有問題,請逕洽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申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總機:(02)2396-1266
電腦語音答詢服務:(02)412-1111服務代碼123#

※點我查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

(3)意外險

家庭看護工或家庭幫傭的雇主,可以選擇為外國人辦理外國人保險,或依勞動契約書之約定為其投保一定金額的商業意外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