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主聘僱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業是否須向公立就業機構辦理國內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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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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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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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依就業服務法第47條及第48條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1款規定之工作,雇主聘僱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工作前,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由雇主應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部申請聘僱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工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