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旅宿服務工作是否有聘僱名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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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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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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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聘僱畢業僑外生總人數,合計不得超過申請當月前二個月之前一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之百分之三十。
2.但雇主申請聘僱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工作人數,最少得聘僱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