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畢業僑外生如果轉換至新雇主,是否需補附技術條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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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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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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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僑外生如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或旅宿服務工作時,薪資達規定金額,雇主可免附技術條件證明,如新雇主接續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或旅宿服務工作無法達成前述薪資條件,則應檢附技術條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