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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問答集

  • 發布單位:

    勞動部

  • 發布日期:

    10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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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9

內政部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問答集

1.內政部預定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之目的、宣導期間、實施期間與適用對象?
答:為配合我國防疫政策,避免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成為防疫漏洞,內政部預定實施「擴大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宣導期間自本(109)年3月20日至3月31日止(為期12日),專案實施期間自本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為期3個月),宣導期間亦適用專案實施期間之減免處罰措施。專案適用對象為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含失聯移工)。

2.內政部推動「擴大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之期間,其「自行到案者」之處理方式為何?
答:專案實施期間「自行到案者」將免予收容,移民署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得免除禁止外國人入國或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不予許可期間,另處法定最低額逾期罰鍰新臺幣(下同)2,000元。

3.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含失聯移工)如何自行到案?
答: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可透過撥打內政部移民署專線「0800-024-881」或勞動部1955專線2種方式辦理。

4.內政部推動「擴大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結束後,若被「查獲者」之處理方式為何?
答:專案結束後「查獲到案者」將依法予以收容,失聯移工從重裁處罰鍰1萬元,其他逾期停(居)留外國人則依規定額度裁罰,另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管制禁止外國人入國,或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不予許可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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