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專區
112-07-20
1164
▍我們搬家了! 雇主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的呢?
搬家事情又雜又多,難免會忘東忘西,但若雇主又聘僱移工,且移工的居住地也一併調整的話,仍需記得7日內應以書面通知移工工作所在地或住宿地點之縣市政府勞工局;並向更變後所在地之縣市移民署服務站辦理更變登記,以免受罰。
此外,也別忘了辦理就業安定費、勞健保費用等帳單地址更變喔
相關圖片
變更居住地址應留意事項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隱私權及安全政策 | 政府資訊公開 | 直聘公開資訊 | 重大政策 | 資訊圖像化專區
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5樓 電話代表號:(02)6613-0811,或撥打1955按1再按5 傳真機號碼:(02)2375-1360、(02)2375-1361 外國人免付費專線:0800-665-800(英語、泰語、越南語、印尼語服務) 本中心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週六 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執行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為提供更為穩定的瀏覽品質與使用體驗,建議更新瀏覽器至以下版本:IE10(含)以上版本、最新版本Chrome、最新版本Firefox
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 版權所有 © 2018 Direct Hiring Service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瀏覽建議 1024 x 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