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110-03-29
680
通 知
110年3月29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一、依據:依據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110年3月17日通知事項辦理。
二、辦理事項:
(一)依據指揮中心110年3月17日通知事項略以,自110年3月22日起推動所有入境須集中檢疫者接收集中檢疫通知書電子化作業,爰對於需進行集中檢疫之移工需自備手機及臺灣手機門號,入境臺灣前於啟航地向航空公司報到(check in)或登機前,均應使用手機完成「入境檢疫系統」線上健康申報,以加速入境通關作業。
(二)為配合臺灣入境檢疫作業,重申請臺灣仲介公司轉知國外仲介公司,對於需進行集中檢疫之移工於入境臺灣前,應協助該移工至「入境檢疫系統」填報基本資料、旅遊史、健康聲明等資料(請務必轉知移工所填報之內容),且須有能接收簡訊之「臺灣手機門號」,始能完成電子集中檢疫通知書電子化作業,倘無臺灣手機門號者,移工應於班機抵達臺灣時,於機場管制區內設置之電信櫃檯辦理臺灣手機SIM卡(依各家電信公司辦理費用約新臺幣600元至1,000元不等,請移工入境時併同準備現金),以免影響移工入境臺灣,並利機場端檢疫作業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