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111-03-18
844
監察院於3月18日提出調查報告,糾正金門縣政府就「印尼籍移工申訴遭性騷擾」案件,輕忽其申訴內容涉有仲介不當對待,未探詢移工轉換雇主原因、未依職權進行調查一案,其中勞動部針對調查報告所提關於1955專線結案管考機制、性騷擾及性侵害相關預防機制及強化管理之配套措施、落實仲介通報責任、提升家事移工權益保障等意見,將積極檢討改進,以落實移工人身安全保障。
勞動部說明,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於受理移工緊急申訴案件後,均於2小時內立即以電子派案至所轄地方政府,如果有涉及人身安全疑慮的情形,並會同步以電話確認通知。為強化非上班時間的緊急案件處理程序,對於緊急案件除依現行流程辦理外,將同步發送簡訊通知地方政府緊急聯絡窗口,以加強該類型申訴案件的處理機制。
勞動部表示,為建立移工風險案件的預防措施,已定期辦理移工高風險關懷對象查察專案,對於曾註記管制違規雇主所聘移工、一定期間內曾撥打1955專線緊急申訴移工,以及同一雇主遭移工多次申訴等情形,均列為有潛在風險的保護對象,已請各地方政府辦理專案查察,風險條件也將依移工的處遇狀況動態檢討調整。
另依就業服務法第62條規定,勞動部及地方政府等相關機關得指派人員攜帶證明文件,至外國人工作的場所或可疑有外國人違法工作的場所,實施檢查,雇主、雇主代理人、外國人及其他有關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故移工訪查人員依法有權進入移工工作的家戶中進行檢查,雇主及相關人等不得拒絕。此外,為提升家事類移工人身安全保護,即時提供關懷及相關權益的資訊,勞動部111年已規劃辦理家事移工電話關懷計畫,依據被看護者及家庭成員的組成、人身安全及移工工作環境等指標為基礎,以電話關懷家事移工及在臺工作狀況。
勞動部表示,現行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19款已明定,仲介機構知悉外國人遭受性侵害,未在24小時內通報政府機關,可處以6萬至30萬元罰鍰,並處停業處分。又針對違法之仲介機構於當年度仲介評鑑時,於評鑑項目「違規處分」項目均以扣分計,勞動部將持續蒐集各界對於仲介評鑑制度之相關意見,並適時修正。
為保障家事移工的權益,勞動部已與衛福部推動擴大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保障家事移工休假權益,111年5月1日起實施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家事移工納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適用對象。另已成立家事勞工保障專案小組,將持續在兼顧勞雇雙方權益衡平及務實可行下,與各界溝通並尋求共識,並配合國內長期照顧政策,循序推進各項家事移工權益保障措施。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