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中階家庭看護工作之雇主是否須連續聘僱家庭看護工3年以上,方可適用口語表達能力雇主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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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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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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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雇主聘僱該名家庭看護工聘僱該名家庭看護工累計達3年以上,即可採口語表達能力雇主自評表方式,認定符合技術條件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