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11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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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今(27)日針對移工失聯原因調查,對於產業缺工問題及政府管理措施等缺漏提出10 項建議。勞動部表示,受疫情邊境管制影響導致國內缺工加劇,移工111年失聯情況嚴重。惟自112年3月恢復正常引進;陸續開放營造業及農業等鼓勵合法引進移工;提升家事移工待遇、轉換及強化管理等相關新措施,移工失聯問題已臻改善。
勞動部說明,移工失聯原因眾多,包括金錢因素、雇主因素、工作量及環境因素等,加上疫情影響移工引進受限、移工來源國(如越南)邊境管制無法順利遣送查獲失聯移工,導致勞動力供需失衡。目前邊境、航班均已恢復正常引進,勞動部配合移民署辦理自行到案、查處作業,加速失聯移工遣返工作。移工在臺人數持續增加至73.9萬人,今(112)年1月至6月底移工失聯發生率約2%,較去(111)年同期2.42%,已有明顯改善。
對於監察院王美玉等4位監察委員自政策面、預防面及查處面提出10項建議,勞動部說明在今年已推動部分新政策及新措施,也將依監察委員其他建議,續為評估及推動檢討。在政策面部分,勞動部今年初已透過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勞資學政對話平臺討論移工政策,並自112年6月放寬製造業移工、營造移工、農業移工及機構看護工,約可增加引進移工2.8萬名,鼓勵合法聘僱,紓解缺工情形。另協助產業及家庭雇主留用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112年6月底止,核發許可已破1萬人。移工政策會持續滾動檢討,協助補實人力。
勞動部今年也與外交部持續努力開發洽談新移工來源國,已著手推動新南向國家合作。另也透過移工來源國雙邊合作會議,持續討論擴大移工直聘範圍以降低國外仲介費,減輕移工來臺工作負擔,並加強職前訓練及講習我國法令與說明來臺工作內容,使移工瞭解來臺工作規定,加速適應在臺生活。
另配合基本工資調整,產業移工與本國勞工皆一體適用勞基法基本工資保障。至於家事移工,自111年8月10日起,也調高新引進或期滿續聘的家事移工每月薪資由1.7萬至2萬元,如3年續聘期滿,也建議雇主依工作情形再適度加薪1,000元。
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除可協助勞雇雙向溝通外,亦有協助移工追回薪資或相關費用,統計自1955專線開辦至112年6月止,已協助移工追回費用約2.4萬件、追回金額約7億元。另1955專線受理移工申訴案件後,即以電子派案請地方政府進行調查,並結合NGO團體提供移工安置、通譯及陪同協調爭議等服務。
移工居住自由已有規定,移工可與雇主協商自行選擇在外住宿,並依法通報地方政府探求移工真意及確認住宿地點;另為進一步提升家事移工週休及休假權益,自今年1月1日已開辦短照服務計畫,且與擴大喘息服務合併使用,1年最多可達52日,至112年5月止,使用短照服務共4,802人次,且持續增加中。
現行移工聘僱3 年期滿,已可由新雇主跨業承接自由轉換,不受原工作別業限制;至於移工聘僱期間,可與雇主合意轉換或依法定事由核准轉換,目前移工成功轉換新雇主已達9成,勞動部將持續精進移工轉換資訊公開及服務措施,加強公立就業中心服務雇主及移工,如提供雙語服務、簡化媒合作業流程、提供媒合友善現場環境等,以提高媒合。
為提升仲介公司服務品質、獎優汰劣,在今年進行111年度仲介評鑑時,已納入移工權益團體代表參與評鑑諮詢小組;另111年度仲介評鑑績優免評共300家,並公布資訊鼓勵雇主選任,且連續2年C級遭淘汰之仲介公司累計共計116家。今年7月18日也預告修正法規,將建立國外仲介引進移工於1個內發生失聯不明逾規定人數及比率,將停權一定期間不得引進移工;另自今年7月起,啟動仲介公司收費查察專案計畫,將追查仲介公司收費情形,有無違反雇主委任仲介公司招募移工來臺從事工 作,相關登記及介紹費應由雇主支付,不得向移工收取之規定;另將持續蒐集雇主、移 工、仲介公司意見,檢討仲介公司收費制度。
目前邊境、航班已恢復,勞動部將持續配合移民署辦理專案查處與宣導作業,經移民署統計,自111年至112年6月底,移民署及國安團隊已查處非法媒介者303人、非法雇主1,519人;另勞動部與內政部今年2月至6月共同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共6,685名失聯移 工配合專案回國。
勞動部將持續就宣導面、查緝面及裁罰面向,精進相關作為,並滾動檢討地方政府移工訪查及諮詢人力配置,以降低移工失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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