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專區
1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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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指揮中心接種疫苗規範,移工若符合接種疫苗資格,得至預約平臺登錄接種。勞動部說明,因疫苗接種非屬強制性,雇主或仲介公司應鼓勵移工接種疫苗,並協助移工預約,惟應尊重移工接種意願,不可強迫一律接種。
勞動部說明,指揮中心陸續開放各類別及18歲以上國民可至「COVID-19疫苗施打意願登記與預約系統」預約登錄,並依簡訊通知預約接種日期,移工比照國民待遇亦得上線登錄取得預約資格,並依預約時間前往指定地點,經醫師詢問過去接種疫苗情形或是否有發燒、過敏等綜合評估程序,且經當事人簽署疫苗接種評估及意願書後,由醫護人員予以接種。基於風險預防,勞動部鼓勵符合資格移工應儘速接種疫苗,勞動部已將預約程序翻譯成4國語言,放置權益網站或透過「Line@移點通」主動推撥,以利移工自行預約接種。移工登錄疫苗預約資訊,詳情可至勞動力發展署官方網站移工疫情專區查詢。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移工施打疫苗後如有不良反應,雇主或仲介公司應儘速協助移工就醫。如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或其他受害情事,移工得依據現行接種疫苗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機制提出補償申請,因相關疫苗接種及受害救濟補償程序已非常完備,請移工放心接種疫苗。
針對部分雇主或仲介以切結方式,違背移工意願強迫接種疫苗,或要求移工拋棄任何權利,勞動部表示現行接種疫苗衍生醫療風險,移工與本國人同樣受相關規定保障。雇主如果有違反移工意願,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強迫移工接種疫苗,已涉有違反刑法第304條強制罪規定,將移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並依就業服務法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