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雇主自國外引進中階技術人力,還須檢附工資切結書嗎?中階技術人力勞動契約簽訂後,是否需至來源國在臺辦事處辦理契約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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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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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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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中階技術人力先前已有在臺工作或就學經驗,熟諳相關規定,為加速解決人才短缺問題,依據雇聘辦法第45條規定,中階技術人力申請入國簽證,已無需檢附經其母國主管部門驗證之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以簡化申請程序,至勞動契約驗證應視各來源國在臺辦事處要求,辦理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