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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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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中階技術人力之薪資條件為何?

  • 發布日期:

    113-12-24

  • 更新日期:

    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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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一)中階海洋漁撈工作、中階製造工作、中階營造工作、中階屠宰工作、中階外展農務工作、中階農業工作(含農糧、林業、畜牧業及養殖漁業工作):每月經常性薪資達3萬3,000元以上或年總薪資達50萬元以上。但僑外生首次由雇主申請聘僱,每月經常性薪資達3萬以上,第2次申請聘僱時,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3萬3,000元以上 

(二)中階機構看護工作:每月經常性薪資達2萬9,000元以上。

(三)中階家庭看護工作:每月總薪資達2萬4,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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