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雇主要不要為中階技術人力辦理入國通報?
-
發布日期:
113-12-24
-
更新日期:
113-12-24
-
點閱人氣:
80
需要,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略以,雇主由國外引進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於中階技術人力入國後3日內,應檢附規定文件,向當地主管機關辦理通報。惟已在臺移工由同一雇主申請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因非採引進聘僱,得免通知當地主管機關辦理入國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