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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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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

十七、雇主要不要為中階技術人力辦理入國通報?

  • 發布日期:

    113-12-24

  • 更新日期:

    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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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需要,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略以,雇主由國外引進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於中階技術人力入國後3日內,應檢附規定文件,向當地主管機關辦理通報。惟已在臺移工由同一雇主申請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因非採引進聘僱,得免通知當地主管機關辦理入國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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