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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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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

二十、實物給付(如膳宿費)是否得視為經常性薪資?勞動契約應如何訂定?其費用上限為何?

  • 發布日期:

    113-12-24

  • 更新日期:

    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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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一)是。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雇雙方可約定以實物給付薪資,其價值應由勞雇雙方合議約定並合理作價。
(二)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雇主如以其他方式給付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交予外國人收存,並自行保存一份。因此,勞動契約應明定勞雇雙方同意以提供膳宿作為給付部分薪資,並應合意約定其金額並載明於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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