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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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第一階段宣導活動至111年5月底,由發展署各分署規劃辦理29場次宣導說明會,參加對象為各分署轄區內製造業與機構類雇主,另與仲介公會全聯會合作辦理4場次宣導說明會,參加對象為仲介公司。第二階段宣導活動為111年6月至8月,除製造業外,宣導對象擴及營造業、長照機構、農業等業別,並將邀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參與;至第三階段宣導活動為111年9月至12月底,將由各分署每月固定舉辦4場次宣導說明會,後續視辦理情形適時調整場次。以上宣導說明會資訊,可上「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查詢。
另外,勞動部近來接獲許多家庭類雇主詢問,如何協助家庭看護工取得20小時專長訓練,以及華語語言能力證明,勞動部表示,家庭看護工轉中階技術工作,應取得華語文能力測驗口語能力「基礎級」或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口語以及聽力部分)「基礎級」,並應依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辦法,完成補充訓練達20小時,並檢附結業證明書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
家庭看護工取得20小時專長訓練,該項訓練課程可參加實體或線上課程,為協助家庭看護工以線上方式進行訓練,勞動部已於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建置多國語之外籍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數位學習專區,提供多國語訓練課程,移工應以健保卡註冊會員資料,於登入後觀看數位學習課程達20小時以上,即可在專區列印結訓證明書,民眾若有數位學習操作的問題,可參考專區上的操作手冊與常見問答。
家庭看護工取得華語語言能力證明,該項語言檢測係由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負責,口語測驗「入門基礎級」共有三部分,第一部分為熱身題,目的是使應試者能熟悉測驗方式(不計分),共2題,例如描述與個人生活相關話題,包括:自我介紹、介紹家人等;第二部分題型為回答問題,共4題,以完整、簡短的句子回答問題;第三部分題型包括經驗描述及影片描述二大題型,共 4題,依據題目設定的情境,描述所處環境中熟悉的日常事物或學習經驗,以及描述螢幕上的影片內容。勞動部呼籲,雇主所聘僱之看護工有測驗需求,可至「華語文能力測驗」官網瞭解報考資訊、測驗內容、題型範例、考試技巧、級分範例、通過標準等相關訊息。勞動部已與教育部合作,將增加測驗場次,以滿足看護工轉中階技術人力需求,並協助社福類雇主留用所需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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