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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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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

雇主申請資格

  • 發布日期:

    111-04-29

  • 更新日期:

    112-02-16

  • 點閱人氣:

    1764

雇主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總噸位20以上之漁船漁業人,並領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漁業執照。
2、總噸位未滿20之動力漁船漁業人,並領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漁業執照。
3、領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箱網養殖漁業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用漁業權人出具之箱網養殖入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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