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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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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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1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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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人氣:
516
※ 補充說明:下方為基本必備文件,如審查、覆議委員會認為有補充其他文件必要(如存摺、保單、集保存摺等),將另行通知。
1.申請人身分證。
2.申請人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現戶戶籍謄本。
3.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請提供當年度之證明。
4.如無3.之證明,請提供全戶(申請人、父母、子女與其他同財共居之親屬)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洽國稅局辦理:電話0800-000-321)。
5.相關官司案件資料。
本資料僅供參考,須依照主管機關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