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之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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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11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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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11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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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者,勞工保險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本資料僅供參考,須依照主管機關公告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