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字級 English 中文 在臺管理期程試算 網站導覽 意見回饋
首頁 > 移工非就業服務事項四國語言專區

移工非就業服務事項四國語言專區

繁體中文 印尼文 菲律賓語 越南語 泰文

請領資格

  • 發布日期:

    112-05-25

  • 更新日期:

    112-05-30

  • 點閱人氣:

    1011

一、傷病給付: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不能工作,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門診或住院治療中,可自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請領職災保險傷病給付。

二、照護補助: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住院治療,因同一職業傷病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職業傷病給付,經應診醫院之醫師診斷住院治療期間需人照護,可以一併請領住院治療期間照護補助。
 

本資料僅供參考,須依照主管機關公告辦理。
 

回到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