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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非就業服務事項四國語言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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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標準

  • 發布日期:

    112-05-29

  • 更新日期:

    112-05-29

  • 點閱人氣:

    321

失能程度相當於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一) 第1至第3等級,且喪失全部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8,700元。

(二) 第2至第7等級,或合併升等後相當於第1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6,200元。

(三) 第8至第10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3,200元。

(四) 尚未遺存永久失能或失能程度符合第11至第15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個月發給新臺幣1,900元。

本資料僅供參考,須依照主管機關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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