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字級 English 中文 在臺管理期程試算 網站導覽 意見回饋
最新消息
首頁 > LINE@移點通-肺結核可留臺治療-多國語版

LINE@移點通-肺結核可留臺治療-多國語版

  • 發布單位:

    移工專區

  • 發布日期:

    111-04-21

  • 點閱人氣:

    614

▍配合都治 留臺治療 (2022/1/1後)

1.適用對象:確診肺結核或結核性肋膜炎個案(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個案除外)

2.申請方式:
雇主收到診斷證明書之次日起15日內,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申請。

* 若未配合累計達15日以上,健檢不合格,將廢止聘僱許可及限制入境註記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相關圖片

肺結核可留台治療-中文

中文版

肺結核可留台治療-印尼文

印尼文版

肺結核可留台治療-泰文

泰文版

肺結核可留台治療-英文

英文版

肺結核可留台治療-越南

越南文版

回到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