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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外國人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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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

勞動契約

雇主聘僱外國人依規定應簽訂書面的定期勞動契約,也就是說勞動契約應約定起迄期日,並由勞雇雙方合意簽署。而勞動契約約定的期間長度,應依<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外國人聘僱期間一次最長為3年進行約定。

勞動契約的內容,由勞雇雙方合意約定,但約定內容不可以違反法令規定。一般勞動契約的內容除約定聘僱期間外,也包含約定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資與膳宿、工作時間、休假、休息與特別休假、以具體明確勞雇雙方的權利義務。雇主如有問題,請逕洽各國駐臺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