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被看護者申請家庭看護工或家庭看護技術工作以1人為限,但同一被看護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增加1人:

1、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記載為植物人。
2、經醫療專業診斷巴氏量表評為零分,且於六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