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薪資數額條件 發布日期: 111-04-29 更新日期: 115-01-01 點閱人氣: 46 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不得低於新臺幣三萬五千元整。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達新臺幣三萬七千元以上者,不受專業證 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等資格條件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