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從事旅宿服務工作

  1. 雇主海外引進外國技術人力,應具備觀光旅館、一般旅館資格(民宿業者不適用)。
  2. 如有疑問可洽詢直聘中心(撥打1955專線,按1再按5)。
下箭頭

  1. 向工作所在地之公立就業中心辦理國內求才。
  2. 另須向工作所在地之勞工局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
  3. 辦理國內求才及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如有疑問,可洽詢直聘中心協助(撥打1955專線,按1再按5),或洽詢工作所在地之勞工局。
下箭頭

  1. 雇主海外引進外國技術人力,應檢附資格認定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國內求才證明、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向勞動部提出資格認定申請。
  2. 詳細申辦資訊可洽詢直聘中心 (撥打1955專線,按1再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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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取得資格認定函之雇主,將由勞動部直聘中心主動聯繫雇主確認選工意願,並協助後續選工事宜。
  2. 詳細申辦資訊可洽詢直聘中心(撥打1955專線,按1再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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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雇主經依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第58條規定媒合外國技術人力確認人選後,向勞動部提出聘僱許可申請。
  2. 雇主於取得勞動部核發聘僱許可後,外國人辦理簽證入國。
  3. 詳細申辦資訊可洽詢直聘中心(撥打1955專線,按1再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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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外國技術人力入境3個工作日內須接受健康檢查。
  2. 雇主應協助外國技術人力依法令規定申辦居留證、勞健保。
  3. 雇主自入國日起6、18、30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安排外國技術人力至指定醫院辦理健康檢查。
  4. 相關外國技術人力聘僱管理事項可洽詢直聘中心(撥打1955專線,按1再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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