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雇主申請接續聘僱中階技術人力規定? 發布日期: 113-12-24 更新日期: 114-12-04 點閱人氣: 7 接續聘僱之雇主應於取得接續聘僱證明書之翌日起15日內,檢具文件向本部申請核發接續聘僱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