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蹤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二、被保險人全戶戶籍謄本;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戶籍者,應同時提出各該戶籍謄本。

三、災難報告書或失蹤人口緊急報案紀錄等相關事故證明。

四、執行職務發生意外事故證明。

 

本資料僅供參考,須依照主管機關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