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領資格 發布日期: 112-05-26 更新日期: 115-01-23 點閱人氣: 143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得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不在給付範圍。 本資料僅供參考,須依照主管機關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