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之核發 發布日期: 114-11-13 更新日期: 115-01-27 點閱人氣: 127 經勞工保險局審查申請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規定應予發給者,給付款於核定後15日內匯入申請人所指定之本人金融機構帳戶。 本資料僅供參考,須依照主管機關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