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標準 發布日期: 112-05-29 更新日期: 114-12-02 點閱人氣: 127 失能程度相當於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一) 第1至第3等級,且喪失全部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8,700元。(二) 第2至第7等級,或合併升等後相當於第1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6,200元。 本資料僅供參考,須依照主管機關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