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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非就業服務事項四國語言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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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資格

  • 發布日期:

    112-05-29

  • 更新日期:

    112-05-29

  • 點閱人氣:

    815

(一) 勞保被保險人於職災勞工保護法施行後,因職業災害而致死亡。

(二) 遺有配偶、子女或父母者。第一順位:配偶及子女、第二順位:父母。

本資料僅供參考,須依照主管機關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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