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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辦事處公告:受理勞動契約驗證時間為110年12月23日截止(銀行繳款期限為110年12月17日止)

  • 發布單位:

    各國駐台辦事處

  • 發布日期:

    110-10-08

  • 點閱人氣:

    3679

直聘中心將配合印尼辦事處受理勞動契約驗證時間為110年12月23日截止,惟【勞動契約認證費用NT$850元收據正本(彰化銀行2、3、4聯)】須於110年12月17日(含)前繳納完成,如超過上開繳款期限,恐影響雇主權益,請參考下列印尼辦事處規定。

 

印尼辦事處相關規定如下:
110年度移民署暨文件認證部門繳款書期限重要規定:
1. 本年度(民國110年)本處移民部及認證部服務至銀行繳款期限為110年12月17日截止。
2. 以上第一項繳款書只適用/有效至110年12月23日前至本處完成送件程序。
3. 以上第一項繳款書無法使用/無效在下一年度使用及已完成繳費恕不退費。

 

如雇主無法於前述時間送件者,請於111年1月1日後再行送件,謝謝
特此公告,敬請見諒

 

(本檔公告時間110/10/05,如有疑問請洽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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