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表填表說明注意事項
適用對象:從事產業類第二類外國人及中階技術人力、非屬中階技術人力之第三類外國人
產業類:製造工作、屠宰工作、營造工作、海洋漁撈、外展農務工作、農業工作、旅宿服務工作、中階技術製造工作、中階技術營造工作、中階技術海洋漁撈工作、中階技術外展農務工作、中階技術農業工作、中階技術屠宰工作
招募許可函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審查時間:
線上申辦約需7天,紙本約需12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申請後如經核准,將由其主動寄發公文,若未收到公文者,請逕洽(02)8995-6000。
本表應備文件須為A4尺寸,表格內容若有塗改,請加蓋雇主印章;簽名處請雇主親簽。
申請應備文件 | 下載表單 | 線上申辦 | ||
雇主直接聘僱外國人申請書正本(1份) 若使用線上申辦系統:線上填完申請書列印簽名後,掃描上傳至線上申辦系統(限1MB/PDF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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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或公司負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 ||||
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工廠登記證明/特許事業許可證影本(1份)依規定免附特許事業許可證者,不在此限;雇主為人民團體者,另檢附該團體負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及團體立案證書影本(1份)。 | ||||
求才證明書(免附) 須填寫求才證明書編號於申請書中,請參閱申請書填表說明注意事項三。 | ||||
雇主於國內招募時,其聘僱國內勞工之名冊。 | ||||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6 條第1項第5款證明書(聘僱辦法證明書)(免附)須填寫求才證明書編號於申請書中,請參閱申請書填表說明注意事項四。 | ||||
審查費新臺幣200元整 (費用請事先繳納完畢,審查費收據號碼填寫於申請書,建議檢附收據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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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聘僱許可收費專戶/郵政劃撥帳號:19058848 | ||||
以下請依個人狀況,自行評估是否需要檢附 (1)工業局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開具重大投資案證明文件正本(1 份)(製造業重大投資案件初次招募申請須檢附) (2)工業局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核發特定製程或特殊時程之行業證明文件正本(1 份)(製造業具有特定製程或特殊時程之行業案件初次招募申請須檢附) (3)申請初次招募5 級制外國人試算,請參閱申請書填表說明注意事項九。 (4)申請初次招募附加案外國人試算,請參閱申請書填表說明注意事項十,僅申請5 級制外國人者,本欄無須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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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國引進許可函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審查時間:
線上申辦約需7天,紙本約需12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申請後如經核准,將由其主動寄發公文,若未收到公文者,請逕洽(02)8995-6000。
【特別提醒】
1、初次招募入國引進 (製造/營造)雇主取得招募許可函後,應於文件效期內,備妥申請文件,經由直聘中心向勞動部申請【初次招募入國引進函(DAF-010-1)】。
2、重新招募入國引進 (製造/機構看護/海洋漁撈/營造)
雇主取得聘僱資格後,即可於外國人聘僱期滿前4個月內,備妥申請文件,經由直聘中心向勞動部申請【重新招募入國引進函(DAF-010-2)】。
本表應備文件須為A4尺寸,表格內容若有塗改,請加蓋雇主印章;簽名處請雇主親簽。
聘僱許可函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審查時間:
線上申辦約需7天,紙本約需12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申請後如經核准,將由其主動寄發公文,若未收到公文者,請逕洽(02)8995-6000。
本表應備文件須為A4尺寸,表格內容若有塗改,請加蓋雇主印章;簽名處請雇主親簽。
接續聘僱許可函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審查時間:
線上申辦約需7天,紙本約需12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申請後如經核准,將由其主動寄發公文,若未收到公文者,請逕洽(02)8995-6000。
本表應備文件須為A4尺寸,表格內容若有塗改,請加蓋雇主印章;簽名處請雇主親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