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辦理直接聘僱申請印尼勞動契約驗證-文件檢查表】
雇主辦理【出境續聘】者 (僅家庭看護工,其他工作類別不開放) |
雇主辦理【在臺續聘/接續聘僱】者 (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製造/機構看護工/海洋漁撈/營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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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告,自97年8月1日起,有關勞動契約驗證文件須於離境前30天辦理完成,敬請雇主最晚應於離境前40天,將下列文件送至直聘中心辦理。 收到文件後,直聘中心將主動聯繫雇主及外國人進行電話訪談。 |
1、雇主請於收到勞動部核發之聘僱許可(期滿續聘)後始得辦理。 2、有關期滿續聘之勞動契約驗證,依照駐臺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告之「辦理續聘3年不需返國,認證勞動契約相關程序」及「印尼移工在臺展延合約註冊社會保障計畫」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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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辦事處審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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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需30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 |
約需14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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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應備文件 | 下載表單 | 下載範本 | 申請應備文件 | 下載表單 | 下載範本 | ||
1、勞動契約及薪資表正本(3份) 請上網進入「印尼驗證系統」填寫,完成後請列印。 簽名處須請雇主親自簽名並加蓋印章,且合約須攤開在右側方蓋上下兩排雇主印章(騎縫章);外國人簽名須與護照草簽相同,並加蓋手印。 |
1、繳納海外勞工保險費/勞動契約正本(2份)
(1)請上網進入「印尼線上續聘(SIPKON)系統」進行註冊,並將檔案掃描或以JPG格式上傳,完成後請列印註冊單據(繳費單)。 (2)請依照註冊單據(繳費單)上面所顯示的「ID Billing(Kode Billing)」(銷帳帳號),經由印尼辦事處提供繳款方式進行繳費。 建議繳款方式:BNI銀行只開放臨櫃繳款 (3)繳款完成後,請掃描註冊單據 (繳費單)右上角的QR code,當出現超連結時,即表示帳款已經入帳,同時可列印勞動契約2份。
簽名處須請雇主親自簽名並加蓋印章,且合約須攤開在右側方蓋上下兩排雇主印章(騎縫章);外國人簽名須與護照草簽相同,並加蓋手印。 【貼心提醒】 1.本費用為印尼辦事處規定之海外勞工保險費。 2.請雇主於登打與上傳完畢後,自行拍照留存繳費單(右上角有顯示QR code即是繳費單)
3.請於繳費單產生後14日內,於印尼當地BNI銀行進行臨櫃繳款(BNI銀行只開放臨櫃繳,請勿使用ATM操作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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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勞動部招募許可函影本(1份) 勞動部入國引進許可函影本(1份)(家庭類免附) 非委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如雇主有2份招募許可函,應分別申請2份驗證文件。 |
2、勞動部(期滿續聘)聘僱許可函影本(1份) 非委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如雇主有2份招募許可函,應分別申請2份驗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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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雇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被看護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
3、工廠登記證/漁業執照(家庭類免附) | ||||||
4、居留證正反面影本(1份) 居留證應重新辦理,其卡片之居留期限應於新聘期之內,如不符者,請逕洽外國人居留(工作)地之移民署辦理。 |
4、居留證正反面影本(1份) 居留證應重新辦理,其卡片之居留期限應於新聘期之內,如不符者,請逕洽外國人居留(工作)地之移民署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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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護照首頁影本(1份)及簽證頁影本(1份);若有舊護照或展延頁,請一併檢附新舊護照首頁或展延頁影本。 | 5、護照首頁影本(1份)及簽證頁影本(1份);若有舊護照或展延頁,請一併檢附新舊護照首頁或展延頁影本。 | ||||||
6、雇主及勞工聲明書正本(1份) 本聲明書請填寫中文或印尼文任一種版本,惟外國人姓名及護照號碼須使用印尼文填寫,其他皆可用中文填寫。 |
6、在臺保險影本(1份) 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於聘僱期間內,除提供健保外,雇主應提供新臺幣30萬元以上之保險;產業類勞工除提供勞健保外,雇主應提供新臺幣45萬元以上之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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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4回郵信封(貼足60元郵票) 本信封將用於寄送驗證完成後之文件,請確實填妥雇主姓名及有效收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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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雇主透過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自行聘僱外國人聲明書正本(中印文版)(1份) |
8、勞工半身照片(1張) 可以使用手機拍攝正面清晰半身照片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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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透明L夾(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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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認證費用 NT$850元 收據正本(彰化銀行2、3、4聯)
請至彰化銀行國內各分行索取「存款憑條」臨櫃繳納。 【貼心提醒】依勞動部規定直聘中心不得代收政府規費,請雇主自行繳款後,將本收據併同上述驗證文件,寄至直聘中心。 萬用帳號:95360+雇主身分證字號後9碼(不含英文字母) 戶名:駐臺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存款人請與雇主中英姓名相同) 付款性質代碼 認證(Endorsement): 16 ※ 如繳納不足額或是逾期14天者恕不退還及更正,請逕洽印尼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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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
本表應備文件須為A4尺寸,文件請單面列印,不要雙面使用。 表格內容若有塗改,請加蓋雇主印章(文件中任一雇主用印處,請務必使用同一顆印章)。 雇主簽名處須請雇主親自簽名;外國人簽名處須請外國人親自簽名(請使用與護照相同之草簽)並加蓋手印。 |
【雇主辦理直接聘僱申請菲律賓勞動契約驗證-文件檢查表】
雇主辦理【出境續聘】者 (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製造/機構看護工/海洋漁撈/營造) |
雇主辦理【在臺續聘/接續聘僱】者 (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製造/機構看護工/海洋漁撈/營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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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請於收到勞動部核發之招募許可函後始得辦理。 |
雇主請於收到勞動部核發之聘僱許可(期滿續聘)及換發居留證後始得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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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辦事處審查時間 | |||||||||||
約需7-10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 | |||||||||||
申請應備文件 | 下載表單 | 下載範本 | |||||||||
1、勞工中心資料表正本(2份) 請上網進入「菲律賓驗證系統」填寫,完成後請列印。 簽名處須請雇主親自簽名並加蓋印章。 |
1、勞工中心資料表正本(2份) 請上網進入「菲律賓驗證系統」填寫,完成後請列印。 簽名處須請雇主親自簽名並加蓋印章。 【特別注意】核准函類別請選擇「期滿續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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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招募許可函正本(1份) 非委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如雇主有2份招募許可函,應分別申請2份驗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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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勞動部(期滿續聘)聘僱許可函正本(1份) 非委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如雇主有2份招募許可函,應分別申請2份驗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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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勞動契約正本(每1人2份) 填寫完「勞工中心資料表」者,請上網進入「菲律賓驗證系統」,登入後可套印勞動契約。 簽名處須請雇主親自簽名並加蓋印章;外國人簽名須與護照草簽相同,並加蓋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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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護照首頁影本(1份)及簽證頁影本(1份);若有舊護照或展延頁,請一併檢附新舊護照首頁或展延頁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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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居留證正反面影本(1份) 居留證應重新辦理,其卡片之居留期限應於新聘期之內,如不符者,請逕洽外國人居留(工作)地之移民署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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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4回郵信封(貼足60元郵票) 本信封將用於寄送驗證完成後之文件,請確實填妥雇主姓名及有效收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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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透明L夾(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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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現金袋郵寄收據正本(新臺幣$1,500元) 勞動契約驗證費用為$1,435元,請至郵局購買現金袋,裡面放置$1,500元現金,請依「外籍勞工居留(工作)地」郵寄至指定地址,並向郵局索取收據正本。 剩餘費用及完成驗證後之文件,菲律賓辦事處將依雇主所檢附之回郵信封地址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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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
本表應備文件須為A4尺寸,文件請單面列印,不要雙面使用。 表格內容若有塗改,請加蓋雇主印章(文件中任一雇主用印處,請務必使用同一顆印章)。 雇主簽名處須請雇主親自簽名;外國人簽名處須請外國人親自簽名(請使用與護照相同之草簽)並加蓋手印。 |
【雇主辦理直接聘僱申請越南勞動契約驗證-文件檢查表】
雇主辦理【在臺續聘或接續聘僱】免換約 出境續聘者因來臺簽證需要,仍應辦理勞動契約驗證 (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製造/機構看護工/營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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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請於收到勞動部核發之招募許可函後始得辦理 | ||
越南辦事處審查時間 | ||
約需10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 | ||
申請應備文件 |
下載表單 |
下載範本 |
1、越南勞工赴臺灣定期工作文件審核申請書 B1/ĐKTĐTT 正本(1份) |
請至越南辦事處網站下載B1/ĐKTĐTT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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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雇主保證書表 B3/BCK 正本(1份) |
請至越南辦事處網站下載B3/BCK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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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勞動部招募許可函正本(1份)/影本(1份) 勞動部入國引進許可函影本(1份)(家庭類免附) 非委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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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庭類雇主檢附雇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產業類雇主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1份)或機構設立許可證影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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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居留證正反面影本(1份) 居留證應重新辦理,其卡片之居留期限應於新聘期之內,如不符者,請逕洽外國人居留(工作)地之移民署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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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護照首頁影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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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勞動契約正本 H1/HĐLĐ-NM(產業類)或表 H2/HĐLĐ-GD(家庭類)(2份)/影本(1份) 簽名處須請雇主親自簽名並加蓋印章,且合約須左右折一半攤開在中間蓋雇主印章(騎縫章);外國人簽名須與護照草簽相同,並加蓋手印。 |
請至越南辦事處網站下載 |
騎縫章範本 |
8、雇主透過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自行聘僱外國人聲明書正本(中越文版)(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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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4回郵信封(貼足60元郵票) 本信封將用於寄送驗證完成後之文件,請確實填妥雇主姓名及有效收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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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透明L夾(1個) | ||
勞動契約認證費用NT$1,000元收據正本(臨櫃繳款) 請雇主至郵局購買現金袋放置$1,000元現金,交由郵局交寄下列指定地址,請務必向郵局索取【現金袋郵寄收據正本】併同驗證文件送至直聘中心
現金袋寄送地址:駐臺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管理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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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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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應備文件須為A4尺寸,文件請單面列印,不要雙面使用。 表格內容若有塗改,請加蓋雇主印章(文件中任一雇主用印處,請務必使用同一顆印章)。 雇主簽名處須請雇主親自簽名;外國人簽名處須請外國人親自簽名(請使用與護照相同之草簽)並加蓋手印。 |
【雇主辦理直接聘僱申請泰國勞動契約驗證-文件檢查表】
雇主辦理【在臺續聘】免換約 出境續聘者因來臺簽證需要,仍應辦理勞動契約驗證/接續聘僱者亦須辦理 (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製造/營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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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辦理【接續聘僱】請於收到勞動部核發之接續聘僱許可函後一個月內辦理。 雇主辦理【出境聘僱】請於收到勞動部核發之招募許可函後始得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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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辦事處審查時間 | ||
約需3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 | ||
申請應備文件 | 下載表單 | 下載範本 |
1、勞動部接續聘僱許可函正本(1份)/勞動部入國引進許可函正本(1份)(家庭類免附) 非委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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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勞動部接續聘僱許可函影本(中英2份) 勞動部入國引進許可函影本(中英2份)(家庭類免附) 雇主請依公文內容自行翻譯,惟英譯雇主名稱、地址、行業別須與驗證文件相符;影本文件空白處須加蓋雇主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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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類雇主檢附雇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英2份)
雇主申請聘僱家庭看護工專用診斷書影本(1份) 製造/營造業雇主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雇主執照/工廠公示資料(其中擇一中英2份) 工程期限證明(工程合約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1份) 雇主請依公文內容自行翻譯,惟英譯雇主名稱、地址、行業別須與驗證文件相符;影本文件空白處須加蓋雇主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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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護照首頁影本(1份) 影本文件空白處須加蓋雇主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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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送件資料表正本(2份) |
請至泰國辦事處驗證文件表單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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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人須負擔費用說明書正本(中英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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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勞動契約(中英2份)
簽名處須請雇主親自簽名並加蓋印章,且合約須上下折一半攤開在中間蓋雇主印章(騎縫章) ;外國人簽名須與護照草簽相同,並加蓋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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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舊工人本人簽寫的離職通知書影本(1份)及護照影本(1份)(限遞補原離職為泰國籍外國人) 影本文件空白處須加蓋雇主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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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雇主透過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自行聘僱外國人聲明書正本(中泰文版)(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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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4回郵信封(貼足 60元郵票) 本信封將用於寄送驗證完成後之文件,請確實填妥雇主姓名及有效收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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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透明L夾(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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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認證費用 NT$0元(免驗證費) | ||
備註 | ||
本表應備文件須為A4尺寸,文件請單面列印,不要雙面使用。
表格內容若有塗改,請加蓋雇主印章(文件中任一雇主用印處,請務必使用同一顆印章)。 雇主簽名處須請雇主親自簽名;外國人簽名處須請外國人親自簽名(請使用與護照相同之草簽)並加蓋手印。 所有文件日期格式為西元,資料表、說明書、勞動契約皆須列印浮水印(使用泰辦下載點毋須另外設定)。 |
【勞動契約驗證申請文件】
一、家庭類雇主採【出境續聘-入國引進】方式續聘外國人者,於收到勞動部核發之「招募許可函」後,備齊勞動契約驗證相關文件,雇主可透過「直接聘僱線上申辦系統」線上填表;以現場、紙本方式送件,透過直聘中心代轉至各國駐臺辦事處審核。
二、家庭類雇主採【在臺續聘-期滿續聘】方式續聘外國人者,於收到勞動部核發之「聘僱許可函」後,備齊勞動契約驗證相關文件,雇主可透過「直接聘僱線上申辦系統」線上填表;以現場、紙本方式送件,透過直聘中心代轉至各國駐臺辦事處審核。
【貼心提醒】
一、辦理各國勞動契約時,請以A4尺寸作為書寫標準,文件請單面列印,不要雙面使用。
二、文件中任一雇主用印處,請務必使用同一顆印章。
三、外國人簽名處需請勞工親自簽名(請使用與護照相同之草簽)並加蓋手印。
四、文件內容若有塗改,請加蓋雇主印章;簽名處須請雇主親自簽名並蓋章。